隆德县人民检察院
来源:宁夏检察
宁夏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屠国军犯受贿罪、玩忽职守罪、贪污罪一审开庭审理
4月15日,宁夏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屠国军犯受贿罪、玩忽职守罪、贪污罪一案在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。
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:
屠国军利用担任银川市商业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,宁夏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,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的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先后21次非法收受9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388.97万元; 屠国军担任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期间,在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中,经营管理不当,不正确履行职责,违反有关规定,致使担保集团为不应当提供担保的宁夏宁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提供担保,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420.439831万元,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; 屠国军在担任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期间,侵吞公共财物7万元。 应当以受贿罪、玩忽职守罪、贪污罪追究被告人屠国军的刑事责任。因该案案情疑难、复杂,法庭宣布择期宣判。